8月20日,天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天津调解工作服务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在答记者问环节,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长华就法院在支持调解组织发挥前端解纷作用、促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面取得的成效等问题进行了回答。


孙长华表示,其一是先行调解提质增效,调解基础作用发挥更加充分。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五年来通过委派委托调解方式化解纠纷48.73万件。加强解纷资源力量整合,法院调解平台入驻各类调解组织达1182家、调解员4026名。加强“以案释法”“以案促治”,19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其二是“总对总”机制深化发展,多元解纷“朋友圈”不断扩大。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先后与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人社局等15家单位建立“总对总”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依托专业解纷力量调处化解纠纷6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66.25%,“内行人”调处“行内事”的优势持续扩大。
其三是司法赋能调解成效显著。立足法定职责,选派21名法官及46名审判辅助人员组成诉讼服务团队入驻区级综治中心。去年以来,共在综治中心组织调解培训103场,提供立案服务3.7万余次,就地审理案件5172件。
其四是审判调解有机融合,实质性化解纠纷效能充分显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调解优先”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五年来,全市法院在审理程序中调解案件31.64万件,去年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45.47%。
(津云新闻记者 霍艳华 实习记者 王金宇 摄影 孙立伟)


